冯远(中央文史研究馆副馆长、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从作品看,书林似属于那一类性灵派风格的画家,画风受水墨大写意和传统戏曲人物、民间美术造型、装饰构成主义特点的影响,作品朴拙强悍、泼辣放达。尤为突出的是,他着力发挥水墨材料自身特性,并将其与所描绘的人物恰到好处地糅合在一起,尺幅之间,大气荒率,从而产生一种综合性美感,这种通过作品所溢散出来的形式感表现为一种鲜明的崇尚阳刚、追求率真、野逸生辣的品格。
朱虹子(中国艺术报副社长):我觉得马书林先生的艺术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审美意义,一是文化意义。比如说他的戏曲人物画,他表现的并不是戏里的角色,也不是赋予它的笔墨和色彩变化,重要的是表现一种创造性的记忆,他的创造性使得作品具有很强的审美意义。关于文化意识,我觉得这是马书林先生创作的强点。他作品呈现出的那种豪迈和反叛,实际上是通过改造对象来展现他的欲望。他的作品中的对象,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而是将其作为一种系统文化予以呈现。因此他创作的戏曲人物形象,是否符合戏曲的内容对他来讲无所谓,他不是要呈现戏曲情节的原貌,而是注意戏曲文化,使其更充实、更简单、更雄强,我觉得这个体现了他的文化意义。
郑工(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所长):看了马书林的画展后我确实感到他是我们这代的佼佼者。在当代中国画坛,马书林有自己的学术定位,有自己的艺术个性,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尤其是在戏曲绘画方面独树一帜。我觉得他的整个艺术框架是在矛盾冲突的状态中彰显视觉心理上的张力,乃至思维方式上的一种状态。过去我们比较注重主题性创作,认为图像就是最终揭示形象的表达方式。但是画什么很重要,我认为对于一个成熟的艺术家来说画什么和怎么画应该是这两者的综合,即在表现的对象上面去找到自己独到的绘画角度和表达方式,马书林在这上面做得非常好。